制造毒品既遂、未遂行为的认定 2025.03.30 法律援助 四川刑事律师网:根据《大连会议纪要》规定,对于已经制成毒品的或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既遂论处;购进制毒设备或者原材料,开始着手制造毒品,但尚未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未遂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