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从犯毒品犯罪的数量认定问题
法律援助《纪要》在《南宁会议纪要》“关于毒品案件的共同犯罪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主犯的处罚,补充了按其“所参与的”毒品犯罪数量处罚,避免了原来的遗漏。同时,对从犯的毒品数量认定进行了修改,结合共同犯罪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刑法理论,规定对毒品犯罪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毒品犯罪的数量处罚。
对女生动手动脚什么罪名
对女生动手动脚什么罪名
多个主犯或共同犯罪人的量刑问
多个主犯或共同犯罪人的量刑问题
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
毒品犯罪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