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明知取款人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却仍然予以支付,银行的这种付款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援助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他人信用卡,刑事律师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如果银行明知取款人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却仍然予以支付,银行的这种付款行为就是恶意的,就应当对合法持卡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
    【法规标题】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银发[1999]17号
    【发布日期】1999年3月1日
    【实施日期】1999年3月1日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如果银行明知取款人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却仍然予以支付,银行的这种付款行为就是恶意的,就应当对合法持卡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