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倍享福身故保险金有什么说明吗?

    回答:
    于第1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按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倍享福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平安附加倍享福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于第2个及以后保单年度内身故,按主险合同及平安附加倍享福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平安附加倍享福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