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原则是什么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原则:
    (一)消协依法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二)调解以双方自愿、合法、合理、公正为基础;调解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
    (三)按地域管辖责任分工受理。
    (四)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五)受理消费者投诉,一般应坚持无偿服务的原则。
    (六)坚持舆论监督,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消费者投诉情况,凡公开点名曝光的必须慎重,要以消费者投诉事实或必要的调查、鉴定材料为依据,要有必要的组织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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