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到坏的水果如何赔偿?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在超市购买的水果是坏的,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来要求赔偿。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因此,您可以向超市提出退货要求,并要求超市退还您购买水果的款项。
    其次,如果因为食用坏水果导致您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您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要求超市进行赔偿。具体来说,您可以向超市提出赔偿要求,包括您因为食用坏水果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可能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超市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以要求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按照购买食品价款的十倍进行赔偿。因此,如果超市销售的水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您也可以向超市提出十倍赔偿的要求。
    总之,如果您在超市购买的水果是坏的,您可以先向超市提出退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超市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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