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能够同时主张吗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不能够同时主张的,因为二者适用阶段和适用条件都不同。
    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
    3.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