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定金罚则怎样规定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1、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是当事人出现根本违约。
    一般违约行为如无碍于合同主要目的实现,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当然,如果主债务本身为不可分之债,部分履行对债权人无益的,自然不能按照本条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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