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椎骨折工伤能评几级伤残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劳动者的尾椎骨折,如果符合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情况的,能评十级工伤。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残疾、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2第1到13款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