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哪些?
法律援助答: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要是学校领导、负责学校后勤维修工作的职工。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一般消防事故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一般消防事故的界限?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的界限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的界限?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