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到了法院,所有的资料都可以查阅吗?
法律援助答: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有关刑事审判概述的详细信息请参见scxsls.com/article_1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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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上诉材料来
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上诉材料来量刑定罪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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