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了再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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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证丢了再婚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再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补办离婚证;
    2、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3、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具体怎么办理离婚公证,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办理离婚公证的办法:首先,当事人向相关的公证机关申请离婚公证。然后,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最后,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但公证并不是离婚的生效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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