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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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怎么收取
    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收取的方式:一、房屋评估费。具体费用由国家相关部门予以确认,由评估部门收取;二、房屋赠与公证费,一般由公证机关收取;三、税费。即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法律依据: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开发商没有办房产证如何过户,法律有哪些规定
    开发商没有办房产证无法过户。房产证是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证明,开发商没有办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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