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证考试内容及科目

公务员考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1.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正确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3. 具备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并能在教学实践中正确运用。
    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类别 笔试科目 面试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中职 文化课教师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专业课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试点省自行组织) (试点省自行组织)
相关文章!